期交所依規定調高泰博期貨契約(PD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今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29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此外,期交所昨(14)日公告調整,美元兌日圓期貨契約(XJF)、長榮期貨契約(CZF)等七檔股票期貨契約及長榮股票選擇權契約(CZO)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及適用比例,並自今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