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於111年4月15日調高泰博期貨契約(PDF)所有月 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本次調高係泰 博(股票代號:4736)經櫃檯買賣中心於111年4月13日公布為處置有 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11年4月14日至111年4月29日),期交所依規定 調高泰博期貨契約(PD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111年4月15 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 ,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11年4月29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 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 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111年4月14日公告調整之匯率類期貨為美元兌日 圓期貨契約(XJF),而股票期貨契約包括長榮期貨契約(CZF)、東 和鋼鐵期貨(FBF)、中鴻期貨(FCF)、嘉聯益期貨(JZF)、聯茂 期貨(KBF)、網家期貨(NUF)、樺漢期貨(OQF)等七檔股票期貨 契約及長榮股票選擇權契約(CZO)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及適用比例 ,並自111年4月15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實施。<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