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0/10/28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及新任獨立董事擔任
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黃文谷/曾任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長
莊正民/台灣大學 國際企業系教授
王惟怡/星展銀行 執行董事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0年10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2)本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10年10月28日至112年6月21日止,
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