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自今(8)日起調高長榮期貨契約(CZF)、長榮選擇權契約(CZO)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二倍。
本次調高長榮(2603)經臺灣證券交易所於6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期交所依規定調高長榮期貨契約(CZF)、長榮選擇權契約(CZO)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今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等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20日該等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