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7月7日舉辦「建置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銀行業座談會,期交所預計自明(111)年6月起,先行提供新臺幣利率交換協定(IRS)會員端集中結算服務。
座談會採線上方式進行,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中央銀行外匯局長蔡炯民親自參與,包括台新、台北富邦、國泰、第一、兆豐、中國信託、德意志台北分行在內等近60家國內銀行及外商銀行在台分行負責人與會。
黃天牧表示,民國97年金融海嘯之後,全球金融改革重點為對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設置集中結算制度,以降低系統風險。108年我國修正期貨交易法,增訂店頭衍生性商品集中結算法源,指定期交所為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集中結算結算機構,並於109年6月指示期交所務必儘速建置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機制。
期交所已有初步規模,藉由座談會議汲取業者建議,期望制度順利上線,使日後銀行業更能掌握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管理,並降低資本計提。
國際上歐美店頭集中結算,多由期貨結算機構或兼有結算業務的期貨交易所處理,且期交所為專業期貨交易結算機構,在風險控管制度、財務安全防衛機制及違約處理程序等期貨結算業務已累積相當經驗,有望順利推動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機制上線實施。
期交所集中結算平台具備:一、法規制度接軌國際,金融機構內部作業轉換成本低;二、費用優惠成本低;三、金融機構增修既有系統即可使用等三項優點,期望持有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部位的金融機構,就近於國內提交集中結算。
我國店頭衍生性商品集中結算制度規劃,建置時程採二階段:第一階段於明年6月推出新臺幣IRS會員自願性集中結算服務,112年6月推出新臺幣IRS客戶端集中結算,及因應國際未清算保證金規則(UMR)施行推出新臺幣NDF(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集中結算;第二階段將再規劃推出韓圜NDF及外幣IRS集中結算服務。
期交所7月8日調高長榮期貨契約(CZF)、長榮選擇權契約(CZO)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2倍。<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