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0/03/18
2.公司名稱:視陽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0年03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9年員工酬勞新台幣8,751,928元
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728,578元,全數以現金發放。
(2)與109年度認列之費用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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