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0/02/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民國110年02月19日截止,
惟有部分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及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0年2月20日起至
110年03月22日下午3點30分止為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華南商業銀行二重分
行及全省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2號5樓 電話:(02)2389-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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