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昨(10)日公告調整美元兌日圓期貨契約(XJF)、黃金期貨契約(GDF)、新臺幣黃金期貨契約(TGF)及黃金選擇權契約(TGO)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並自11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
另外,期交所今(11)日調高同致(3552)期貨契約(OU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1.5倍,本次調高係同致經櫃買中心7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8月10日至8月21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同致期貨契約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11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8月21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