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23日指出,統一投信劉姓、張姓經理人 長期在基金操盤期間,用人頭戶同步買賣相同股票,且公司竟對基金 經理人手機完全無控管,依法處以180萬元、且解除二位經理人職務 。
由於統一投信內控疏失大,金管會還停止總經理、內部稽核主管三 個月執行業務、且限制四大業務,並且命令統一投信委託非該公司財 務報告簽證會計師事務所之會計師,針對其改善後之內部控制執行情 形進行專案審查。
統一投信受到的四大業務限制,一是最近三個月內不得向金管會申 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大陸地區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 管理公司。二是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兼營期貨 信託事業。
三是公司內部控制之設計或執行有重大缺失,金管會得退回或不核 准其申請(報)募集基金案件。四是申請政府基金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將受影響。
統一投信指出,針對前經理人違反從業人員規定之個人違失行為, 已從嚴處置,並將追究其應負之法律責任,以維權益,以儆效尤。統 一投信已全面加強加嚴內控管理,並遵循主管機關之要求,持續改善 ,以杜絕相關情事,公司重視投資人之權益,將持續秉持投資專業, 以努力創造良好績效為目標,回報投資大眾的託付。
郭佳君指出,金管會在對統一投信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公司 前基金經理人劉姓經理人利用弟弟的帳戶為相同個股買賣且未向公司 申報交易情形,而張姓經理人也是利用職務上所知悉的消息洩漏予三 個人,從事有價證券交易活動、或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個股交易 期間,利用他人帳戶為相同個股買賣且未向公司申報交易情形。
金檢發現這二位經理人違規情況長達三年以上,且金管會早在201 3年就已經要求各投信公司,基金經理人上班時間不能使用個人手機 ,結果統一投信只控管公司設備,卻沒有控管經理人的個人手機。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