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9/02/13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原定催告繳款期間自109年1月14日~
109年2/13日止
3.因應措施: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股數,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
認購繳款期間:109年2月14日止。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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