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9/01/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9年1月13日截止,
經查尚有部份原股東尚未繳納,特再催告。
3.因應措施:爰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催告繳款期間自
109年1月14日至109年2月13日止。尚未繳款之股東,如有認股意願,敬請
於上述時間內來函加蓋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室以憑辦理,逾期者即喪
失認股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洽詢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22號 電話:03-3612131分機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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