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8/10/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
3.因應措施:
(1).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2).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
發行股數為3,59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35,9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6元折價發行。
(6).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預計保留發行股數10%予本公司
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
股數):除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供員工認購,其餘90%由原股
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僅先分認。
(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有股東按持股比
例不足分認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
行轉讓合併,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未轉讓或無法合併至一股之畸零
股,加計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
購。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本公司截至108年第二季
之每股淨值為新台幣2.3元,考量本公司尚未上市(櫃)或興櫃掛牌
,股栗流動性低,且目前仍處於產品臨床試驗、授權與技術服務
建立系統化階段,從新藥研發產業特性,新藥開發取得藥證過程
需耗時,且所需相開發經費龐大,預計今年度淨值將持續往下將
低於每股新台幣 1.13元,若訂於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或高於面
額發行,股東認股繳款意願必受影響,為提高原股東及員工認購
意願,故以低於面額之新台幣6元為每股認購價格。
(12).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其合理性:由於本公司目前
處於虧損狀況,融資部分,銀行對生技新藥的授信額度難以評估
,大都難以開出額度,且研發金額需求比較大,大量銀行借款將
增加公司財務及營運風險,為健全公司之資本結構,避免大量銀
行借款使負債比率攀高影響財務結構,並減少銀行借款所生之利
息負擔,故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籌募資金實屬合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
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
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
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
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
事長訂定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認股期限、認股基準日、停
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等並全權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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