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力發電廠(簡稱中火)放流水含「硼」超標!台中市環保局 長吳志超7日公布該局9月19日赴中火第5至8號機組放流水隨機採樣送 檢,結果發現含硼濃度高達121毫克/公升,比標準5毫克/公升超標 24倍。因違規情節重大,市府預定10月底會做出裁決處分,不排除重 罰最高2,000萬元或勒令停工。
對此,市府10月5日已發文給中火,要求陳述意見,最後回覆期限 10月21日,若陳述未具正當理由,市府預定10月底會做出裁決處分。 這是中火今年以來第五次環保違規事件,且累計前四次已被開罰金額 2,562.2萬元,創國營事業史上因污染開罰最高紀錄。
不過,台電專業總工程師兼發言人徐造華表示,環保署今年3月將 硼公告為2020年起開始納入發電廠必須檢測申報的新增項目,認為廢 水排放新標準公布後,業者改善需要時間,台電自今年5月起已配合 中火硝酸鹽氮改善工程,加速推動新建廢水處理廠改善設計規劃。也 同步加強硼的處理能力,台中市環保局卻在新建廢水處理廠尚未落成 之際,即進廠檢測,令人遺憾。
徐造華強調,目前中火廢水處理廠「除硼處理工程」,預計10月底 完成土木工程、設備安裝預計於11月底完成,依時程推估,12月初可 開始進行廢水處理功能測試,預定12月底上線處理。
針對台電的回應,吳志超回擊說,台電「不要將申報項目與排放標 準搞混了!」環保署早在2017年12月25日就將「硼」列入放流水標準 項目,必須符合排放標準,台電應盡速將陳述意見說明清楚,切勿輕 忽市府執法的決心。
中火今年以來違規案件,分別為今年1月9日被查獲硝酸鹽氮68.9毫 克/公升、3月6日被查獲硝酸鹽氮91.6毫克/公升、3月21日被查獲 硝酸鹽氮105毫克/公升,均超出放流水標準50毫克/公升。另4月10日 也被查獲懸浮固體72毫克/公升,超出標準30毫克/公升的2倍以上, 市府累計今年前四次開罰中火金額2,562.2萬元。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