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使用綠電門檻出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相關子法11月將陸續上路,其中用電大戶設置再生能源設備的門檻,經濟部長沈榮津26日透露,目前規劃將放寬以5,000瓩為初步門檻,影響戶數約600戶。
沈榮津指出,用電大戶使用綠電要考慮台電、用電大戶、綠電開發商、政府等多方立場,必須在中間取得平衡點,目前尚未定案,但會先以5,000瓩作為第一階段的門檻進行規劃。
據了解,用電大戶條例規定,用電契約在一定容量以上用電戶,必須設置再生能源設備或儲能裝置,或是購買再生能源憑證或繳納代金方式代替,四種方案擇一執行。能源局長游振偉表示,四方案當中,繳納代金成本最高,第一優先希望用電大戶能設置綠電設備,不希望用戶只繳納代金,因此會採取以價制量的方式,並輔導業者採用其他三項。
用電大戶標準,能源局最早擬參考地方自治條例,與台電簽訂契約容量800瓩作為門檻,後改以1,600瓩、3,000、5,000瓩等三方案擇一,沈榮津昨透露,以5,000瓩為初期上路主要方向。以800瓩計算時,約有5,400家,採5,000瓩多為特高壓用戶,將縮為600戶以內。
至於要使用綠電設置容量「比例」為何,據知情官員透露,暫定仍為10%,以契約容量5,000瓩為例,就要設置500瓩綠電發電設備。
目前用電大戶條例仍有多數細項未敲定,像要繳納多少代金仍未定案。能源局長游振偉表示,如果採取購買綠電憑證,因涉及購買風電或光電,因容量因素不同,購買多少度數才相當設置容量,要採用不同綠電加權平均,或個別計算,能源局將進一步分析,並和利害關係人討論。
經濟部官員說,目前已經拜會多個業者聽取意見,雖然目前訂出5,000瓩的門檻,但最後定案還是要等10月初召開利害關係人會議後才能確定,11月確定來不及,將討論縮短公告其或是趕在明年1月上路
官員強調,用電大戶條例上路之後,還是會留有緩衝期,讓業者能有時間裝設再生能源設備或儲能設備,並保留設置綠電的建設期程。若是提前完成設置,是否給予相關獎勵辦法,官員說,這塊還需要再討論,目前仍會朝獎勵方向進行。<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