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條例今年新修正規定,雇主違反勞退條例而遭處罰鍰時, 事業單位及負責人名稱等資訊將被公布。據勞動部勞保局公布名單, 新規定上路4個月,累計22件處分中,南山人壽就占12件,比例逾半 ,遭裁罰金額也累計達120萬元。
在勞保局9月公布7月處分名單中,南山人壽遭罰5件,分別是2件違 反勞退金條例第9條「雇主未依規定於新成立或改選新制15日內,申 報提繳勞工退休金」,及3項勞退金條例第18條「雇主未依規定於到 職7日內,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其中有一件南山依法提出訴願。
勞保局官員解釋,南山遭罰主因係公司與業務員之間是否為僱傭關 係的「老問題」,由於南山人壽認為雙方屬於承攬關係,並未幫業務 員申報提繳勞退金,但南山工會及北市勞動局都認定,雙方為僱傭關 係,依法必須替勞工提繳。
官員指出,南山人壽情況一直沒有改善,工會也提出檢舉、申訴, 因此勞保局也依法逐件按月處罰,「目前已經是最高10萬」,而南山 也繳清過去每月約50萬元罰鍰。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