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有關108年現金增資股票以登錄股票發放及過戶等相關事宜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7/22
2.發生緣由:子公司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有關108年現金增資股票
以登錄股票發放及過戶等相關事宜說明。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61條之2規定及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業務操作辦法:非公開發行
公司及公開發行之未上市(櫃)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得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
請無實體登錄。
(二)本次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公司108年現金增資股票採無實體登錄,股東如有
過戶需要,請於股票發放日(須俟本次增資收足股款基準日並送主管機關變更登
記完成後訂定,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後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
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三)辦理過戶應檢附文件:
(1)出受讓股東雙方原留印鑑(若已於673申請單蓋妥原留印鑑免附)。
(2)新戶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法人檢附變更登記事項卡影本)(舊戶免附)。
(3)673登錄專戶持股明細異動申請單。
(4)證交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或完稅證明。
*受讓者為未成年股東需加附國稅局支付價款證明及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身分證及
印章。
*外僑及外國法人檢附主管機關核准函,外國法人加附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
申請書。
*未上市櫃股票買賣,應由代徵人於買賣交割之當日,依成交總價額按千分之三代
徵稅款,並於代徵次日(買賣交割日二日內),填寫繳款書向公庫繳納即完成報繳。
*證交稅單內有關證券出賣人及買受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買賣證券名
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股數、每股面額、每股成交價格、成交總價額及應納證券
交易稅、是否為二親等勾選等項目,應逐一正確填寫,不可塗改及疏漏。
(四)無實體登錄股票轉讓過戶應檢附文件及表單請進入群益金融網站
(https://www.capital.com.tw) 下載。
(五)請 貴股東檢附相關資料郵寄或臨櫃至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
住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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