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中央銀行開放證券商辦理新臺幣即期外匯業務,元大證券日前獲中央銀行核准此業務資格,成為外匯證券商,得辦理與證券業務相關之即期外匯交易業務。
成為外匯證券商之後,元大證券經營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與外幣財富管理業務,無需洽外部銀行為客戶進行代結匯,提供客戶一站式的服務,並可接軌元大證券本身之國際業務發展,增強公司競爭力。
元大證券近年配合主管機關「亞洲盃」政策,積極進行業務國際化發展,除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即複委託)與外幣財富管理業務以外,更開展經營國際債承銷與外幣有價證券自行買賣等外匯業務,朝向全方位證券商與投資銀行發展。
現行元大證券之複委託與財富管理投資人有相當的結匯需求,元大證券開辦新臺幣即期外匯業務後,投資人未來與證券商交割,將毋須先至銀行換匯,可大幅提供投資人便利性,再配合元大證券本身於外幣有價證券承銷與自營交易業務量,可提供完整外幣商品並可降低客戶之外匯交易與作業資金成本。
元大證券並規劃於開辦即期外匯業務後,申請進入銀行外匯間市場,進一步優化報價競爭力,強化元大證券在外匯業務之專業,並接軌本身之國際業務發展,以期協助客戶放眼於國際金融市場。<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