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中央銀行於開放證券商辦理新臺幣即期外匯業務,元大證券於2019年1月30日獲中央銀行核准此業務資格,成為外匯證券商,得辦理與證券業務相關之即期外匯交易業務。成為外匯證券商之後,元大證券經營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與外幣財富管理業務無需洽外部銀行為客戶進行代結匯,提供客戶一站式的服務,並可接軌元大證券本身之國際業務發展,增強公司競爭力。
元大證券成立50多年來,一直為臺灣證券業之龍頭,多項業務國內排名第一,近年更配合主管機關「亞洲盃」政策,積極進行業務國際化發展,除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即複委託)與外幣財富管理業務以外,更開展經營國際債承銷與外幣有價證券自行買賣等外匯業務,朝向全方位之證券商與投資銀行發展。先前中央銀行開放證券商辦理新臺幣即期外匯業務,因該業務開辦門檻頗高,於業務人才、資訊系統軟硬體與會計帳務方面皆需比照銀行標準並符合監理需求,許多證券商雖有申請意願,但因系統建置與相關人才培育耗時,目前仍處規劃階段。元大證券基於長遠穩健經營之考慮,經過審慎評估後,積極向中央銀行申請送件,並在中央銀行的輔導協助下,順利取得外匯證券商之業務資格,之後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6個月內儘速開辦此業務。
現行元大證券之複委託與財富管理投資人有相當的結匯需求,元大證券開辦新臺幣即期外匯業務後,投資人未來與證券商交割,將毋須先至銀行換匯,可以大幅提供投資人便利性,再配合元大證券本身於外幣有價證券承銷與自營交易業務量,可提供完整外幣商品並且可降低客戶之外匯交易與作業資金成本。
元大證券並規劃於開辦即期外匯業務後,申請進入銀行外匯間市場,進一步優化報價競爭力,強化元大證券在外匯業務之專業,並接軌本身之國際業務發展,以期協助客戶放眼於國際金融市場。<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