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公投通過後,經濟部31日公布重新盤點的能源政策,經長沈榮津強調,因為客觀不可行、地方民意不支持,核二、三廠將不延役、核四不重啟。
另在公投要求的法定期限2年內,不再新增燃煤機組、且達到每年減少1%火力,第3年起不再減1%,否則會有缺電之虞。
沈榮津表示,這是2018年底3項能源公投案結果進行能源政策重新評估,經濟部目前沒有新擴建燃煤機組規劃,去年12月2日已廢止《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條文法制作業,這次是根據公投結果,就每年需降低1%火力發電量評估。
沈榮津指出,經過盤點後,因公投法通過效力只有2年,在法定期限2年內,不影響供電,亦即2019、2020年火力年減1%可達標,分別減少23億度、46億度,但第3年即2021年起做不到,「因為再減就會有缺電情況」。
沈榮津說,主要是火電占比高,以計算基礎的2017年為例高達86%,在火力減1%、用電持續成長,而綠電、核電無法再額外增加下,有缺電之虞,台電會「捉襟見肘」。沈強調,經濟部會特別考量環保空污、地方生煤減量、環保加嚴,火力會受限發電使用。
工商界最關切的核電,沈榮津分析,核一廠已開始除役,而核二、核三廠延役面臨4大困難,包括核二超過原能會規定申請期限、新北與屏東縣府反對、核廢料無處去、及預算要經立法院審查,因此不考慮核電廠延役。
至於核四廠,沈榮津認為,至少6至7年內都無法重啟,主因有7大關鍵,如立法院決議要求廢除核四計畫、廠商停產或停業無法取得備品、無法與已解散GE原廠協商修約、預算編列與申請重啟時間無法估算、及安全強化工程施作需要4至5年,無法趕上2025年能源規劃時程。
沈榮津表示,在核電使用有困難、燃煤發電受限前提下,綠能及燃氣發電勢必成為未來供電主力。政府也可以確保穩定供電,「不會有缺電問題」。<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