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延役將有譜!行政院長賴清德昨(26)日鬆口表示,尊重公投結果,會與民進黨立院黨團重新討論能源政策調整。據知情高層透露,台電已就核二、三廠延役的法規、技術及時程等攤開整理,並將評估完整方案後,交由行政院決定。惟核一廠來不及,會如期除役。
賴揆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他正面看待各項公投結果,因為他是「民主萬歲」的人,過去朝野針對相關議題各執立場,讓台灣停滯不前,有公投法可以解決爭執是一件好事。
媒體詢問以核養綠公投過關,未來核能是否為能源選項之一。賴揆表示,以核養綠公投案過關是屬複決案,中選會11月30日公告後3日「2025非核家園」相關條文自動失效,行政院後續會把廢止條文送到立法院審議,做公投結果完備動作,後續能源政策調整方向,行政院會和立法院共同討論後,再向社會說明。
賴揆說,行政院將秉持三原則處理公投結果,一、尊重公投結果;二、公投結果牽涉立法跟行政,後續會跟立法院執政黨黨團充分討論;三、會依照公投法第30條規定的相關法律程序,完成後續工作。
媒體追問核一、二、三廠是否延役,賴揆並未正面回應,不過強調,離岸風電綠能政策不會受影響,持續推動。政院發言人谷辣斯補充說,針對公投結果,經濟部及台電會檢討後續能源政策。
據知情高層表示,台電過去曾針對核一廠提出延役申請,後因非核家園決策而撤案。公投結果出爐大方向必須接受,台電將攤開既有三座核電廠可能延役的機組、法規、條件、技術、時程表等問題,評估核電廠延役可能方案,供經濟部及行政院決策參考。
其中,核一廠一號機執照12月5日到期,時程已來不及,且過去颱風鐵塔已倒塌,核一廠為最老舊機組,決如期除役。而核三廠目前符合法規延役要件,至核二廠雖已逾延役申請年限,但台電過去曾備妥延役計畫書,程序能否被討論,台電傾向納入評估。這位人士說,延役屬子法規定,並未明訂在《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母法中,如檢討法規修正,核二廠仍有延役空間,未來將聽取黨團意見,交由政策決定。
至於核四廠是否啟封商轉,知情人士說,核四廠涉及問題層面較廣,因燃料棒及部分零組件因延宕太久已過期,涉及重新採購,系統重新設計,將零組件拆解重新組裝,且必須符合原子能安全要件,涉及688億元前置費用投入,第一部機商期程長達6年以上,全案交高層決定。
此外,火力每年減少1%的公投通過,高層人士說,也將同步檢討燃煤及燃氣發電比重問題。<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