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預計11月19日擴大適用至國內股價指數期貨商品,機制上線後可望進一步強化價格穩定功能,然而市場變化萬千,仍可能遇上特殊市況,此時期交所將會有量化及質化等彈性放寬作法。
期交所指出,彈性放寬作法,是指例如採取放寬即時價格區間的上、下限,或是暫停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等方式,以因應特殊市況造成之波動,並且會即時發送相關電文,給予市場投資人周知。
另外,遇到特殊市況時彈性措施參考的量化指標,則是指期交所的系統,設有可以衡量市場波動之指標,當發生重大事件時,可能會導致市場波動加大,當波動相關指標盤中達預設標準時,將會自動放寬即時價格區間的上、下限。
假設10月23日,加權指數前一日收盤價為11,000點,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單式月份契約之退單點數為220點(=11,000×2%),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跨月價差之退單點數為110點(=11,000×1%)。
若是11月23日盤中,因波動相關指標於上午10:00達預設標準,期交所會自動放寬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為原標準之二倍,則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單式月份契約之退單點數調整為440點(=11,000×4%),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跨月價差之退單點數為220點(=11,000×2%)。
至於質化的指標,則是指當國內、外發生有特殊的事件(例如戰爭、重大天災、突發性政治、經濟、財金等事件)之時,期交所得經由研判,放寬即時價格區間的上、下限,或者是暫停動態價格的穩定措施。<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