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昨(13)日在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提出,將5月納入抑制用電高峰的夏月期間,並指示能源局與台電研議可行性,預計最快明年3月中公布,5月適用調整,台電會以「總營收不變」前提規劃,不會變相漲價。
由於尖峰用電提前在5月來臨,經濟部昨天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時,有委員提出臨時動議,建議將5月納入夏月期間。據了解,這是經濟部周二會前會時即提出的構想,經濟部有意用「削峰填谷」策略,以價制量。
知情人士說,今年5月尖峰用電數量來看高達180億度,但賣愈多台電虧愈大,5月台電虧損79億元為今年來最大即為例證,而5月很多大修機組未歸隊,動輒使電力調度面臨捉襟見肘的窘況,因此擬新增5月為夏季電價月份,若能抑低尖峰負載最好,若不能,台電可能不虧反賺的部分,亦可用來填補10月不漲電價的虧損。
經濟部政次曾文生表示,過去6∼9月因天氣炎熱,是用電負載尖峰時期,但最近3年天氣提前在5月就出現高溫天氣,5月頻出現用電尖峰,站在能源節約立場,就是以價制量,要提前抑制5月的用電高峰量。
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指出,如果研議結果決定將5月納入夏月電價,還須送經濟部核定,最快會在明年3月中旬電價審議委員會決定新電價平均費率後,就可適用調整後的電價級距。
新增5月為夏月電價,是否代表「變相調漲電價」?曾文生強調,「平均電價」不受夏月期間長短影響,若要把5月納入夏月電價,會以調整電價級距因應,大方向仍是維持台電全年總營收不變,「可能是調降夏月電價、或是調降非夏月電價,這部分還要討論」。惟此是否彈性權宜措施或常態性措施,會中並未確定。
台電表示,5月納入電價要如何調整才可行,仍需時間研議,不會在明年3月中召開電價費率委員會決定4月電價之前對外宣布,因全案仍須報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最快明年3月才會決定5月新增夏月電價後,非夏月或其他夏月電價要不要調降。
台電表示,7月彌補29億元、8月彌補84億元,截至8月底為止夏月電價收入彌補虧損降至127億元,若夏月電價從5月開始,確實會對彌補虧損有所幫助。<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