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首度訂定「系統經營者訂定上下架規章參考原則」,NCC副主委 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提出頻道上下架變更時,若 有妨礙公平競爭或消費者權益,主管機關將可依據該參考原則,要求 系統業者「修正」。翁柏宗強調,透過這項規章,希望建構有線電視 產業上下游公平、合理及無差別環境,提升有線電視節目品質。
前一陣子,民視把新聞台、第一台及台灣台採包裹授權方式,要求 上架至凱擘、中嘉及台灣寬頻等系統台,引發斷訊、授權費喬不攏等 紛爭,也使得頻道授權費及頻道上下架議題再度搬上檯面。
NCC強調,公布「頻道上下架規章參考原則」,主要希望透過明確 公開的框架式原則,作為系統經營者訂定上下架規章參考,NCC檢視 系統經營者所報之上下架規章時、也才有一致化標準。
較受矚目的規定包括,維持實施多年的「頻道區塊化原則」,也就 是同類別的頻道規畫在同一區塊,例如新聞頻道在台北市座落於49∼ 58頻道,維持不變。
另外,製播本國節目比例及得獎、近3年裁處紀錄,將作為NCC審查 頻道上下架准駁的依據,各縣市政府亦可根據各縣市收視滿意度調查 審查頻道上下架。
NCC強調,優質頻道節目希望透過這項規章,更有機會上架到系統 台播出。但是,收視率不會納入頻道上下架參考指標。其次,系統業 者與頻道商協商授權費、NCC也不會介入。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