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6月4日 06/04 09:36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分派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股
息紅利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股利經本公司90年
股東常會審議通過,按本公司自編決算結果,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元9分。茲訂2001.6.16為
除息基準日,自2001.7.31開始發放。
二、停止過戶期間:2001.6.12~2001.6.16
三、股務:亞東證券股務代理部 (02)23618608轉
271至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