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7/05/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07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經107年05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實收資本
額新台幣520,107,150元,銷除股份52,010,715股,減資比率約為37.69%(即每仟
股換發623.1股),用以彌補虧損,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
例銷除股份。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59,924,25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股份總數為85,992,425股。
2.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定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
基準日。
3.本公司債權人對上項減資案如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向本
公司提出,俾便依法處理。
4.依據公司法第二八一條準用同法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
5.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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