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電廠爭議持續延燒,追根究柢這是電力穩定與環境保護間的拉 扯,兩者並非不能兼容,最佳解方,是擱置2025年非核家園信仰,啟 動《電業法》修法程序,滾動檢討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
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去年已正式在《電業法》第95條入法,「核能 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然而,這樣的 時程規劃不是理性計算得出,而是以運轉中最後一部核能機組除役時 程為依據,之後再回頭思考能源配比如何調整。
也就是說,這是「先射箭、再畫靶」的能源政策,導致台電電廠興 建計畫全部亂套,犯錯空間被壓縮到幾乎沒有,也讓發展綠電的美意 打折扣。
產業界並不反對綠電取代核電,但要在穩定電力供應的大前提下, 工商團體多次向政府喊話,動態檢視非核家園目標,必要時讓既有核 電機組延役。
眼下深澳電廠爭議,也是因為2025年非核家園時程下衍生出的不必 要爭議。
深澳電廠興建計畫可以說是為了萬一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燃氣 發電占比50%等無法達標所準備的備案。
為何如此推論,依經部說法,深澳電廠缺席會導致南北區域供電失 衡加劇,然而,南北供電失衡問題已長期存在,並不會因為增建深澳 電廠就獲得顯著改善,解決南北供電失衡實乃「假議題」。
從整體面來看,缺少深澳電廠,2025年備用容量率離15%法定值也 只差0.1%,以近幾年備用容量率甚至低於10%情況下,花費千億又 增加北部空污,補足0.1%備用容量率,說法顯然難以服眾。
立即啟動修法拿掉2025年非核家園時程,滾動檢討再生能源發展狀 況,必要時讓既有核能機組延役,待再生能源發電量穩定達到20%後 再讓核電退場,或許是最佳解方。以執政黨在國會擁有過半優勢來看 ,是否推動修法,只是為與不為的問題罷了。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