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7/03/30
2.公司名稱:萬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
之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建北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金控總部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營業部分行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