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6/11/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配合核能電廠運轉執照到期等事由,自107年1月1日起變更
核二廠等單位部分設備之耐用年限,以反映資產之真實耐用年限,合
理分攤成本,此估計變動預計使107年度之折舊費用淨增加0.46億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依規定業經106年11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公告申報,並
提報本公司107年6月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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