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保署環境資料庫統計,2011年以來,台灣每年廢輪胎回收量約 莫3,000∼4,000公噸,對比每年新增高達10萬∼12萬公噸的廢輪胎數 量,根本不成比例,也無怪乎各縣市堆滿廢輪胎成災。
不少縣市輪胎公會質疑,環署坐擁龐大的廢輪胎回收費,卻從來不 公開帳務細目,清楚交代錢用道哪裡去了?這麼大一筆錢拿來蓋幾座 專燒廢輪胎的高科技環保鍋爐都綽綽有餘,還可以發電回售給台電, 解決台灣缺電的燃眉之急。
輪胎業者私下透露,如果多花錢可以解決廢輪胎回收的問題,他們 都很願意,畢竟「使用者付費」,但顯然台灣廢輪胎回收的問題,並 不是缺錢。
業者呼籲,既然環保署無力處理廢輪胎問題的窘境,不如放棄收費 ,改仿效先進國家作法,由輪胎製造商負起回收廢輪胎的責任,「哪 裡來的就哪裡去」,才是解決廢輪胎問題的治本之道。
事實上,許多大型輪胎商都擁有極佳的廢輪胎處理能力與技術,由 輪胎製造商負責回收自己生產的輪胎,也才能負起資源回收再利用的 社會責任。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