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與雲林縣府間的燃煤許可爭議,昨(1)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出爐,台塑集團敗訴,台塑化位在麥寮六輕五部機組,需維持每年減少22%至28%供應發電的燃煤使用量。
對該判決結果,台塑化高層高度憂心,會影響後續另外12部機組操作許可的上訴案,將儘速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訴。
台塑化在麥寮六輕園區內共有19部發電機組,其中17部機組在2015年到期,台塑化依法向雲林縣環保局申請展延許可,但雲林縣府以空汙為由,要求該17部機組需減少22%至28%的燃煤量。台塑化認為當初燃煤量設定已通過環評,也符合中央法規,地方政府無權責片面加以降低,據此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對上述爭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昨日首波判決台塑敗訴。台塑化總經理曹明表示,「將以最快速度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訴,一定上訴到底」。據了解,17部機組的官司分成三至四次訴訟,首波不利判決出爐後,台塑高層憂心會影響後續判決。
六輕園區內的19座發電機組,包括16部汽電共生機組及三部IPP(民營電廠)發電機組;其中二座操作許可2019年到期,暫時無燃煤減量問題,其他17座機組都在法律訴訟中,其中14座機組位在園區內公用電廠,主要供應蒸氣;另三座機組則在麥寮電廠,供應工業與民生用電。<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