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標案一再流標,財政部向金管會強力爭取,將銀行辦理地上權貸款,排除銀行法第72-2條限制,以擴大授信能量。對此,金管會主委李瑞倉首度開出鬆綁條件,強調除非有大量地上權案子,因銀行額度不足而擱淺,否則,依他在國產部門服務十數年經驗,地上權標案冷「跟銀行法限制沒有關係」。
財政部日前召開公股行庫業務會報,由土地銀行針對「地上權融資商機與挑戰」提出專案報告。
不動產景氣低迷,拖累地上權行情,國產署去年地上權標案頻頻流標。今年3月財政部將再力推標案,避免又以流標收場,財政部把希望寄託在八大公股行庫,盼能多捧場地上權授信。
然而,根據銀行法第72-2條規定,銀行不動產授信占存款加金融債比重,不得超過30%。大型公股行庫除了台銀在20%以下,以及不受銀行法第72-2條限制的土銀,包括合庫、兆豐、第一、華南等,比率都在27%以上,離天花板只剩「最後一哩路」。財政部向金管會建議,將銀行對地上權授信排除在銀行法第72-2條之外。
對於財政部拋出的鬆綁建言,李瑞倉首度做出回應。他說,假設地上權案子很多,亟需銀行奧援,再來考慮鬆綁未嘗不可。<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