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6/02/11
2.公司名稱:絡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106年2月10日獲悉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旭思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4條之1第1項規定應設置審議委員會。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民國106年2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法設置審議委員會,由二位獨立
董事潘寬榮、邱忻怡,並遴選沈顯和先生等三位組成審議委員會。本公司已委
託專家出具意見書。本公司董事會及審議委員會將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
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進行查證與審議,並將依法
公告查證及審議結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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