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林芳姿/台北• 4月16日 04/16 17:32
針對外界關心核四廠停工期間補償金由台電自行吸
收,是否影響台電員工退休權益,台電表示,依法提撥
之退休金從未減少,另為因應民營化所增提之退休金係
按民營化日期由精算師計算,絕不會影響現在及未來民
營化時台電員工退休應有之權益。
有關核四停建期間廠商補償金金額,依台電初步估
算約需 34.89億元,其中3.12億元依會計原則可列入台
電公司89年度之營業外費用外,其餘 31.77億元均將列
入台電公司90年度預算中。
有關台電員工退休金編列部份,台電依勞基法及「
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撫及資遣辦法」90年度編列員工
退休金 33.37億元,另為因應未來台電民營化,增編員
工退休準備金 23.21億元,做為民營化時員工年資結算
之用。惟因原預定90年度完成民營化之時程延後,故為
因應民營化需要而增提之退休準備金 23.21億元,暫無
需提列,以後年度則視民營化辦理進度,按精算師精算
結果再編列預算辦理,因此絕不會影響現在及未來民營
化時員工退休應有之權益。
至於電價是否調整,台電則表示需視未來電力設施
投資需要、能源價格、財務狀況等因素,必要時才會研
擬方案報部申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