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官員透露,電業自由化擬分三階段落實,但關鍵第二階段的「廠網分離」至今仍未與台電工會取得共識。
經濟部次長楊偉甫昨(13)日重申,維持電業法修正草案7月底送到行政院的目標沒有改變。
官員說,「電業法」修法期程是7月底送行政院、8月底送立法院、9月立院開會後列為優先審查法案。
經濟部規劃,電業自由化第一階段是「電業法」上路後,立即開放直供電力等、電網代輸業務、高壓用戶購電選擇權;以下半年完成立法的期程推算,最快明年上半年高壓用戶可向「中意」的電廠買電,民營電廠也不再受限只能賣給台電。<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