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5/06/30
2.公司名稱:原創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就105/06/13本公司股東會出席股數未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表決
權股數之半數,依法就普通決議案為假決議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法於三十天內再召集同會期之股東常會,股東或股東受
託代理人憑105/06/13股東常會之會議通知及委託書,依法均仍可有效出席
及委託出席。為此,本公司將於7月7日下午一時整,於台北市馥敦飯店南
京館17樓翡翠廳(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32號),召開與105/06/13股東
常會同一會期之股東常會,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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