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5/04/22
2.公司名稱:寶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105年4月22日決議通過發放104年度員工酬勞
新台幣1,064,018元,及董事酬勞新台幣794,023元,均以現
金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
(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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