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最近決與高速鐵路工程局(簡稱高鐵局)合作,將高鐵台中站的新高鐵段4筆產業專用區土地,共計5萬6,391平方公尺,希望透過雙方合作招商,大力爭取企業設立營運總部,而不是設立工廠,以期帶動高鐵特區的工商業發展。
台中市經發局表示,雙方希望引進包括台中特色產業的製鞋、運動器材、自行車及康健體驗等中大型企業,進駐設立營運總部。
除了與市府合作招商,促銷高鐵用地外,高鐵局也剛公告將以設定地上權方式,進行高鐵台中車站地區「新高鐵段」3筆商業開發經營案的招商。依高鐵局上述招租條件,規定土地設定地上權期限為50年,且可續租一次,最長續約以20年為限。
高鐵局表示,上述標租招商條件,包括本國與外國公司,均可參與投標,且可以單一公司或兩家以上共同組成企業聯盟(聯盟成員至多不超過3家),進行標租。至於該標租案將於5月30日下午5時截止受理,投標保證金為1,500萬元。<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