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新藥P1101用於治療C型肝炎病毒基因體 第二型之第三期臨床試驗申請,已獲韓國食品藥物管理 署(MFDS)同意進行
1.事實發生日:105/03/10
2.公司名稱: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本公司新藥P1101用於治療C型肝炎病毒基因體第二型之第三期臨床試驗,
傾獲韓國食品藥物管理署(Ministry of Food and Drug Safety簡稱MFDS)核
准同意進行。本第三期臨床試驗已可正式於台灣及韓國兩地同時進行人體試
驗。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研發新藥代號或名稱:P1101(INN: Ropeginterferon alfa-2b)
(2)用途:P1101係新一代PEG長效型α干擾素藥物(Ropeginterferon alfa-2b),
在治療C型肝炎病毒基因體第二型第二期臨床試驗已完成,另C型肝炎病毒基
因體第一型、真性紅血球增生症、早期原發性骨髓纖維化等臨床試驗正持續
進行中。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本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正式於台灣及韓國兩地同
步進行,預估可按原計畫時程完成收案目標後,經資料統計分析試驗結果報
告後,向台灣TFDA及韓國MFDS申請新藥查驗登記,使公司造福兩地肝炎病患
之目標將更進一步。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第三期臨床試驗申請獲韓國食品藥物
管理署(MFDS)核准進行。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本公司累積已投入該臨床試驗之相關費用約
65,987千元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本臨床試驗為多國多中心第三期臨床試驗,將於台灣及韓國
兩地同步進行收案,總收案人數至少240人,預估於2017年完成試驗。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本公司將支付執行臨床試驗及申請新藥查驗登記之相關
費用。
(6)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