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新藥P1101用於治療C型肝炎(HCV GT2)之第三期臨床試驗已於今日正式啟動
1.事實發生日:105/01/17
2.公司名稱: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新藥P1101於台灣及韓國同時進行的HCV GT2第三期臨床試驗,業經TFDA核准
在台灣進行,本公司於今日在六福皇宮舉辦HCV GT2第三期臨床試驗說明大會,約五
十餘名主持醫生及護士共同參加本次大會,本說明大會已順利完成。
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研發新藥代號或名稱:P1101
(2)用途:P1101係新一代PEG長效型α干擾素藥物(PEG-P-IFN-α 2b),現正進行用於
治療真性紅血球增生症、血小板增生症、早期原發性骨髓纖維化及慢性病毒引起
肝炎等臨床試驗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P1101用於治療慢性肝炎(HCV GT2),預計進行第三期
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P1101用於治療C型肝炎(HCV GT2)第三期
人體臨床試驗業經TFDA核准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本公司累積已投入該臨床試驗之相關費用約46,569
千元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預計於2017年完成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本公司將支付除例行醫療照護(routine clinical care)以
外之臨床試驗相關費用。
(6)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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