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0/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劉世樺 儀器設備銷售事業群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
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視個案需求,授權董事長決定。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劉世樺 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劉世樺 施比雅克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協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施比雅克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施比雅克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儀器之銷售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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