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在參選2012年總統時,不滿時任行政院長吳敦義、蔡令怡夫婦、時任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指她涉及宇昌弊案,在刑案簽結後分別提出民、刑事訴訟,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昨(27)日判決劉憶如損害蔡英文名譽賠償200萬元。本案可上訴。
蔡英文昨日獲知判決後說,她從宇昌案學到「選舉歸選舉、政策歸政策」的教訓,過去她在政府服務時曾做出努力,可惜後來成為政治鬥爭的素材,重挫台灣生技產業的發展,更讓很多專業人才無法信賴台灣環境。蔡英文呼籲,勿再把產業發展當作政治競爭工具。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劉憶如當時未盡合理的查證義務,說法嚴重貶損蔡英文的名譽,判賠200萬元;因劉發現錯誤後馬上在報端澄清並願道歉,已有登報澄清作用,不需在登報道歉。同案被告吳敦義、蔡令怡夫婦因考量目前進入大選期間,聲請停審獲准。<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