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15)日通過「台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修正案,未來台灣金控年度預算,只要財政部點頭即可,不須再走立院程序,此外,台灣金及其子公司,也可對外延攬外籍董事,每家公司以兩名為限。
台灣金控暨台灣銀行董事長李紀珠表示,條例通過後,台灣金控在增資、不動產活化、採購、預算、人事五個方面,將變得非常有活力彈性,擺脫以往僵化的運作模式。
李紀珠欣慰的說,要修正台灣金控公司條例,牽涉到11個部會業務,連內部人都不看好,如今努力終有成果。未來,將可使用不動產作價增資、不動產也可以活化,編列預算也相當有彈性,還可以用高薪聘用專業人才等。這些新的改變,將使台灣金控活力十足。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台灣金控是唯一的公股金控公司,長期以來在金融穩定上扮演重要角色,不過,伴隨民營金控群雄並起,加上國際競爭激烈,再不稍留經營彈性,恐怕難與民營金控競爭,更別談如何繼續執行政策任務。
官員強調,未來政府仍掌有台灣金控董事會主導權,其繳庫盈餘數仍要併入財政部歲入預算,送立法院審查。立院審查預算時,台灣金首長還是要列席接受質詢。
在人事任用上,未來台灣金控及其子公司,每家公司至多可禮聘兩名外國籍或雙重國籍董事,不過,董事長仍限定本國人出任,不得具外國籍或雙重國籍。
考量金融市場競爭激烈,新法還將同意台灣金及其子公司可基於爭取業務,在必要時以委任契約方式,對外延攬特殊專業高階人力,例如國際聯貸中介人、首席經濟學家、數位金融策略專家等。
財政部解釋,這些具高度專業的特殊人才,待遇要比一般員工高,且在階段性任務完成後可功成身退,很難套用現在國營事業進用人才方式,因此才會准用委任契約。
在資本適足率上,新法同意台銀可將過去贈與國庫的國有土地,作為抵充增資的股款,此舉將創下國內銀行不動產作價增資首例。<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