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之情事,自104年5月4日起停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1.事實發生日:104/09/04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因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申請辭任,致本公司無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為準,終止興櫃交易。
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若於停止股票買賣逾三個月,未依興櫃審查準則之規定消滅
上述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者,得終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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