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5月通過高鐵財改案,拍定政府增資300億元,但股權永遠不能轉讓。不過媒體爆出高鐵修改決議,為財團、中資開後門,台灣高鐵澄清:「完全恪遵政府法令和立法院決議」。
交通部長陳建宇也回應,台灣高鐵董事會決議內容也完全符合法令,不會有中資、外資問題;交通部立場堅定,會照立法院決議處理,財改案進度並不受影響。
交通委員會立委管碧玲表示,修改獎參條例時的立法說明就指出,國有民營不得轉讓,公股、泛公股持有高鐵比率要占64%,此具有法律效力,要求遵守。
立院5月通過政府增資高鐵300億元,股權永不得轉讓,高鐵8月11日董事會議案中,卻敘明「私募普通股三年內不得轉讓」、「若增資不足,授權董事會決定替代方案」,引發外界揣測是否三年後就會轉讓?
台灣高鐵昨(26)日發布聲明稿表示,高鐵財改案完全遵照政府法令和立法院決議,絕無圖利財團或中資。台灣高鐵發言人劉文亮也強調:「完全依法辦理,照決議在走。」
台灣高鐵聲明稿指出,8月11日董事會決議重點在於所有私募的應募人均須符合立法院決議所定的公股及泛公股對象,以及政府應承諾300億元增資款到位。
董事會通過的議案內容中「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符合證交法規定,也沒有媒體報導「三年後將公開發行」的文字;而且股份公開發行與否,與股份能否轉讓無直接關聯。
對媒體報導董事會決議內容包含「若增資不足……授權董事會決定替代方案」,台灣高鐵強調,公司是在符合合約規定及立法院決議的前提下,參考一般公司辦理私募增資實務。劉文亮說明,一般市場實務操作也都會擬好全盤方案,讓計畫更周延。<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