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展珩投資(股)公司
債務人: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相關文書案號:104年度抗字第50號
2.事實發生日:104/02/1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司執全字第529號民事
裁定提出抗告,今接獲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4年度抗字第50號民事裁定駁回本公司
抗告。
4.處理過程:本公司不提再抗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法院通知繳納怠金。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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