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所為擴大及延續期貨市場成長動能,自明(104)年1月1 日起將持續辦理多項獎勵活動,獎勵標的將包含期交所上市之所有期 貨、選擇權商品,以及與歐交所合作掛牌之歐台期、歐台選商品;獎 勵對象則包含期貨經紀商、期貨交易輔助人(IB)、期貨自營商及法 人機構,總獎金逾5,400萬元。
期交所指出,自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舉辦「104年度補助期貨經 紀商辦理宣導推廣活動」,期貨經紀商應於活動期間內與所屬IB共同 合作辦理宣導推廣活動,宣導推廣期交所上市之期貨、選擇權,以及 歐台期、歐台選商品,經審核通過者,期交所將補助活動預算50%額 度,最高補助金額可達120萬元。另為鼓勵期貨業者積極推廣銀行及 保險等法人機構參與期貨交易,業者再針對銀行、保險等法人機構辦 理推廣活動者,補助金額上限將再提高10%。
期交所指出,於104年第1季舉辦「期貨經紀商及IB交易獎勵活動」 ,由於業者交易規模差異,採分級競賽方式,還增設「推廣特定法人 交易獎」,以及北中南分區競賽之「IB單一營業據點經理人獎」。另 外,也針對期貨經紀業者及期貨自營商再持續舉辦「歐台期及歐台選 交易獎勵活動」,以及舉辦「股價指數期貨及台指選擇權法人機構交 易獎勵活動」及「股票期貨(含ETF期貨)法人機構交易獎勵活動」 。各項獎勵活動辦法已公告於期交所網站(http://www.taifex.com .tw)。<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