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綜院院長吳再益表示,台電不能沒有合理利潤,否則舉債、電廠及輸配電投資都將受到衝擊;也不能沒有風險貼水,因為誰也不能保證天災不會發生。
吳再益說,台電每年約需投入1,200億元的資本支出,用於興建電廠、輸配電設備。過去幾年台電債台高築,現金周轉只能靠發行公司債或銀行借款。儘管中華信評每年給予台電公司的債信評等仍為twAAA,但一家沒有獲利的公司,如何有能力還本付息,若無正常獲利來源,發公司債沒人捧場。
今年5月台電發行公司債時,就因遇到核四爭議,一些券商擔心萬一台電被調降評等,得面臨「報告寫不完」的窘境,因此退出投標。
吳再益說,台電一旦無法發行公司債,如何支應新電源開發,輸配電投資?既有電廠終究會壽終正寢。新電廠蓋不出來,電送不到家家戶戶,惡性循環之下,大家就得等著限電。他也主張不宜刪除風險貼水,尤其近年來極端氣候日益明顯,一家電廠要面臨五花八門的不確定因素。<擷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