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3/10/13
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威寶電信(股)公司之合併案,業經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下同)103年10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0286號
函核准在案,謹訂合併基準日103年10月31日以威寶電信(股)公司為存
續公司進行合併。
3.因應措施:本公司為合併後之消滅公司,依法應進行解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