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3/10/13
2.發生緣由:(1)本公司與台灣之星電信(股)公司(以下稱「台灣之星」)之合併
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下同)103年10月13日金管證
發字第1030040286號函核准在案,謹訂合併基準日103年10月31日以本
公司為存續公司進行合併,合併後同日更名為「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
公司」,合先敘明。
3.因應措施:(1)配合合併換股作業進行,公告本公司股票最後過戶日為103年10月
26日,自103年10月27日至103年10月31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將依法向經濟部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
仍為「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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