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3/09/23
2.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擬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登錄興櫃,依「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辦理
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
二、、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作業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40,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00,0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
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1股換發新股1股。
(二)自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之日起,原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期及相關作業日期:
(1)換發基準日:103年11月01日。
(2)停止過戶期間:103年10月28日至103年11月06日。
(3)最後過戶日:103年10月27日。
(4)受理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自103年11月07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
發無實體新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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